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国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设部函〔2023〕80号)的部署,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联合主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与职业(工种)

  (一)竞赛名称

  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竞赛职业(工种)

  1.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S(5G网络优化方向)

  2.智能硬件装调员(信创设备方向)

  二、竞赛组委会

  本次竞赛为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为保证本次竞赛活动组织有序,方式公平公正,将成立全国组委会,统筹协调竞赛各项工作推进实施与组织管理工作。全国组委会由竞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以及行业龙头企业及相关领导、专家和负责人组成(见附件)。

  全国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竞赛办公室设立技术工作委员会、竞赛监审委员会,负责审定竞赛方案、决策竞赛期间重大事项协调、技术指导和监督竞赛全过程、发布竞赛决赛结果等竞赛相关事宜。

  三、参赛对象

  (一)职工组: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通信服务企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相关职业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类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职高专、中职等,下同)教师。

  (二)学生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职教中心、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技师学院)和应用型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学生组参赛选手可配备1名指导老师和领队。领队负责参赛队伍的参赛组织工作。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及已通过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竞赛内容

  (一)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S(5G网络优化方向)赛项:5G网络建设场景下针对网络规划、数据采集、网络测试、信令分析、5G网络优化以及对数据分析平台运维、平台可视化管理等任务模块,考核选手在5G网络优化、智能运维方面的技术知识与应用技能。涉及内容涵盖计算机知识、信息通信网络专业知识、5G网络规划、系统优化、智能运维、程序设计等知识与技能。

  (二)智能硬件装调员(信创设备方向)赛项:竞赛将以理论结合实操的方式,基于全栈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实训竞赛平台,重点考核信息系统方案设计、网络组建、硬件装调、基础操作系统安装与运维、数据库部署与运维、信息系统环境应用开发、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五、竞赛实施

  竞赛按照“广泛发动、积极参与、自下而上、层层比赛、以赛促学、注重实效”的原则,上述两个赛项均分为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其中:

  (一)选拔赛阶段

  选拔赛形式为省级选拔赛,由各省行业协会、总工会、通信管理局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授权单位组织实施,各省选拔赛排名前10%(上限10人)的选手入围全国总决赛。

  (二)全国总决赛阶段

  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全国总决赛。总决赛为单人赛,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竞赛模式,根据综合分数进行排名。

  竞赛方案与大纲将另发文件。选拔赛前可根据报名人数由全国组委会确定资格赛安排。

  六、竞赛标准与时间

  (一)竞赛标准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合并计算总成绩。在竞赛阶段和内容上,职工组比学生组增加了知识覆盖面和难度。

  竞赛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内容,同时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二)竞赛时间

  1.选拔赛

  2023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组委会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竞赛规程,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2.全国总决赛

  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国总决赛选手报名工作。

  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时间、地点与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竞赛奖励

  (一)对获得各职业(工种)职工组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对获得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各职业(工种)职工组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等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

  (三)对获得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4-15名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

  (四)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第一主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不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五)赛项设置个人和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决赛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15%、25%,由竞赛组委会为获奖选手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六)竞赛另设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优秀组织奖等若干奖项,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七)各企业(集团)和院校可制定本单位奖励办法。其它奖项设置见竞赛规程的奖项细则。

  八、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做好竞赛安全防范

  竞赛前,建立竞赛安全防范预案及应急处置机制,细分任务、明确责任人,保护参赛选手、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认真落实消防、人身、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理念,把竞赛当成岗位练兵的重要举措,促进全体技术人员提高学习热情和技能,同时也作为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科技、工会、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并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和院校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各参赛单位及选拔赛组委会要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竞赛工作要聚焦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岗位练兵,突出实战实用,争取实现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有效提高,使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和激励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最大功效。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志宏,010-68200120,13601365615

  邮 箱:yewu@cace.org.cn

  联系人:马晓萌,010-62080638,13810065756

  邮 箱:maxiaomeng@comc.org.cn


   附件: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组委会组织架构与名单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3年9月11日

通企〔2023〕162号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