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近期财政部新发布了《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 为了帮助通信企业财务、税务、审计等人员准确理解条例内容,提前应对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经营及财税处理工作带来的影响,降低因新法实施所带来的税收风险,充分利用新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协调会计与新税法的差异,在年终财务决算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节好企业利润,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处理等工作。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08年6月13-19日在大连市举办了“2008年第二期财税培训班”。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副会长杜肤生同志参加了培训班开班典礼并讲话,参加培训班的全体同志首先向5•12汶川地震灾害中遇难的同胞默哀一分钟。来自辽宁联通、河北移动、河北网通、山西网通、江苏网通、贵州电信、贵州网通等单位的50多名财税骨干参加了学习。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和辽宁省通信行业协会对该培训班十分重视。省通信管理局张荣胜局长、省通信行业协会王世纯会长利用周末专程到大连看望了培训班的组织人员。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财政部参与“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起草和制定的专家亲自授课,具有很强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了学员的好评。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了新税务政策的内涵、新会计准则和新税制改革的内容,掌握了新的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操作,为今后做好本职工作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