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管审[2008]1号
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各分支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组织开展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的通知》(信办[2003]52号)要求,从2004年开始,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已连续开展了四届。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背景下,开展此项活动对调动广大通信企业干部职工的创新积极性,促进整个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第五届(2008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企业要针对影响企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管理问题,积极总结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成功经验,并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创新成果的总结和提高,着力撰写好创新成果主报告,保证申报成果的质量。各企业要按照信息产业部办公厅[2003]52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第五届(2008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表格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推荐报告书请登陆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网站www.cace.org.cn下载,报告书和主报告的书面材料一式五份,电子文本一份。
二、各申报企业在报送基本材料的基础上,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反映成果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的幻灯片一张(PPT文件格式,字体不小于18号)。
(二)、图片资料:成果主要创造人或创造小组照片、企业宣传图片等。数码照片应为JPG格式,500K以上。
三、各推荐单位要组织好成果的审核筛选,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推荐的成果至少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应用实践。要严格掌握标准,认真把关,择优推荐。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结果致函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加盖公章。
四、请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各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做好中小企业的管理创新成果的组织推荐工作。特别是积极协助电信增值服务、网络运维、设备制造、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做好创新成果的总结工作,努力做好创新成果的服务指导。
五、推荐报送成果材料的截至日期为2008年5月30日。
六、为了协助各申报企业做好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工作,初步拟定于2008年3月召开“第五届(2008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经验交流和申报工作座谈会,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申报企业届时积极参加。
七、联系方式:
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邮编:100804 电话:010-66038870 传真:010-66034734
联系人:李国旺
电子邮件:liguowang@mii.gov.cn
※第五届(2008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