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企[2007]24号
关于对我会团体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的联系,更好、更及时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根据《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决定自2007年5月起对会员单位进行重新登记确认、换发新的会员证书,同时编制新的会员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着通信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会员单位的基本情况也在不断变化,部分会员单位进行了改制、改组和整合,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协会工作的领导、部门、人员及地址、电话等发生较大的变化,同时由于新会员单位增多,造成会员单位之间、协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不够畅通,也影响协会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此,我会以此次对会员单位进行重新登记确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更全面地了解会员需求,更好地宣传会员单位的发展情况,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广泛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以更好地促进会员单位与行业的发展。
二、范围和标准
(一)所有经企协批准入会的团体会员单位(理事会成员单位除外)均需参加此次登记换证工作。
(二)所有会员需在缴纳2007年会费的基础上,方可换发新的团体会员证书。
(三)已注册的团体会员单位因改组或改制,变更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的,出具变更的证明信件,也可换发新证书。
(四)会员单位重新登记确认后,协会将免费统一为会员单位换发新的会员证书。
(五)对不履行协会章程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两年不缴纳会费者,将按照我会《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三、具体要求
为了保证换发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确保会员证书上所显示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缩短企业领证时间,请会员企业见到本通知后,认真填写《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见附件),在邮寄登记表的同时,请将《会员单位联系人信息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至我会会员工作部,以便及时通知领证时间。
(一)认真填写《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由于此表作为编制新会员名录依据,请填写项目要齐全、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一律打印、切勿手写,电子表格请到www.cace.org.cn“会员服务”专栏进行下载)。
(二)提供《企业营业法人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企业相关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凡进行了重新登记并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除享受我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外,可享受下列优先、优惠、重点服务:
(1)发送协会会刊《通信世界》(全年);
(2)通报协会活动信息;
(3)优先享有协会举办的展览展示、会议交流、业务培训、出国考察、参观访问、技术咨询、企业形象宣传等多种服务。
四、为增强会员单位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会将编印新会员名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和展示企业形象,希望各会员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将本企业的相关宣传材料(企业简介、业务范围、企业产品、图片资料等)和会员重新登记的材料及2007年度会费一并邮寄至我会,请各会员单位尽快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宣传图片为JPG格式,500K以上,可发电子邮件至我会(qixie@mii.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员工作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联系电话:010-66034730 传 真:010-66034734
联 系 人:李红伟 徐荣德
协会网址:www.cace.org.cn
电子邮件:qixie@mii.gov.cn
附件:1、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
2、会员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