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期
总第129期
2007年05月15日
本 期 目 录
【协会动态】
◇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开展会员重新登记确认及换发新版团体会员证书工作
◇ 第三期大湄公河次区域电信高官培训班成功举办
◇ 部分省、区通信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 第四届(2007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开始
◇ 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
◇ 中国通信企协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通信建设国际业务协调座谈会
【协会话题】
◇ 国外行业协会管理的借鉴意义
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本国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正面临着改革与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优秀做法及宝贵经验无疑对我国行业协会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鉴于此,我们将陆续摘录一些国外行业协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希望对我国行业协会发展有所启示。
【协会动态】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开展会员重新登记确认及
换发新版团体会员证书工作
随着通信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会会员单位的基本情况也在不断变化,部分会员单位进行了改制、改组和整合,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与协会联系的部门、人员及联系地址、电话、传真、企业网址等发生较大的变化,同时加上新会员单位增多,新老会员之间、协会和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均受到影响,协会安排的活动,不能及时、准确的在第一时间通知下去,也影响协会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此,我会自五月份起,利用半年时间开展会员重新登记确认及发放新会员证书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会员管理工作,更全面地了解会员需求,更好地宣传会员单位的发展情况,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广泛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以促进会员单位与行业的发展。
会员重新登记和吸收新会员是协会一项重要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和管理制度,是协会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的基础,希望广大会员积极支持和重视此次重新登记工作。
第三期大湄公河次区域电信高官培训班成功举办
由信息产业部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主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承办、广西区通信管理局协办的第三期大湄公河次区域电信高官培训班于2007年4月10日至19日在广西区南宁市成功举办。
来自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等六个国家的16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中国农村通信政策,“村村通”工程实施情况,以及信息化在中国新农村的现状、进展及成效;中国移动和中国网通两大运营商各自支持和实施“村村通”工程的经验及成果;SCDMA在消弭数字鸿沟,实现农村信息化的作用及SCDMA将如何服务大湄公河次区域农村通信发展的初步考虑。培训期间,学员们参观了信威公司北海通讯现场和中国网通南宁市营业局,与在场专家进行了切磋和交流。
本次培训得到学员们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流,增进了彼此了解,我国的农村通信技术和经验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兄弟国家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部分省、区通信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2007年4月24-25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在广东深圳召开了《部分省、区通信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工作座谈会》。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海南省、江西省、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的领导以及深圳通信与互联网协会的代表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刘立清会长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他首先对各位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对给予此次会议大力支持的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等单位表示感谢,并强调通过座谈会,要进一步加强企协与各省通信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为大家搭建起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以更好地交流协会工作经验、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会议就新形势下,通信行业协会如何开拓创新,履行职能,做好“三个服务”;如何密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与各省通信企业(行业)协会的关系,加强合作,发挥行业协会的整体优势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座谈和研讨。受刘会长委托,杜肤生副会长从八个方面介绍了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主要工作。与会代表也分别介绍了各自协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和体会,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对做好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围绕着“开拓、服务、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以及刘立清会长提出的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座谈。
大家一致认为,采取这样开片会的形式很好,有利于各省协会之间广泛、深入、充分地沟通,可以达到交流经验、统一认识、相互学习、增进友谊、推动工作的目的。刘立清会长最后做了会议总结,并希望各省行业协会今后多交流、多走动、多联系、多合作,共同推动协会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详见www.cace.org.cn)
第四届(2007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
创新成果申报工作开始
为继续做好第四届(2007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审定工作,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审定第四届(2007年)全国通信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通管审[2007]1号)。
通知要求:各推荐单位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要引导企业围绕国家关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管理的要求,结合企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有针对性地探索和解决企业管理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推荐单位要组织好成果的审核筛选,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推荐的成果至少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应用实践。(详见协会网站)
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
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于4月26日召开,参加大会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的代表及协会所属专委会的负责人共计70余人。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王立杰副秘书长、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王家煦局长、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处李涛处长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并给予指导。
会议由李震平、赵宝华同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宣布了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名单。会间召开了第二届一次理事会,选出了新一届常务理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审议通过了协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组织工作报告》;审议决定了秘书处工作机构设置、常务副秘书长人选;审议通过了《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草案)》等事项。
会上,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王立杰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四年来取得的可喜成绩并对协会新一届班子提出了希望。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王家煦局长、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处李涛处长分别讲了话,高度赞扬了通信行业协会在新的形势下锐意进取,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所取得的成效。李震平理事长表示:协会工作人员要按章办事,当好政府的助手,企业的帮手,使协会成为企业之家,企业家之家,为天津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通信企协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
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通信建设国际业务协调座谈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通信建设国际业务协调座谈会于2007年4月26日在深圳鸿波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长刘立清、副会长杜肤生,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钱庭硕、网络建设管理处处长沈美丽,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局长肖江,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鸿志,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总经理李瑞以及全国32家施工企业的代表60多人。
会议顺利完成了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第二届领导集体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为施工工作部主任委员单位,李瑞总经理为施工工作部主任委员;选举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电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单位为施工工作部副主任委员单位;选举辽宁省邮电工程局等16家单位为施工工作部常委单位;选举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等39家单位为施工工作部委员单位。
【协会话题】
国外行业协会管理的借鉴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利益,共同协商解决市场竞争和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些共性问题如体制、政策、价格、市场份额、技术标准等,往往采用行业协会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可以说,企业、政府、行业协会共同构建了市场运作的机制。
国际上行业协会的运行模式,可主要归纳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水平模式”,一种是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垂直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水平模式”是一种主要以企业自发组织、自愿参加为特点的行业协会模式,具有较强的民间性,政府对此既不干预,也不予资助,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信息服务,协调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实力强劲的行业协会与立法、议会保持密切联系,形成长期以来美国人所推崇的以“对立——制衡”为原则的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垂直模式”是一种政府行政作用参与其中、大企业起主导、中小企业广泛参与的行业协会模式。其突出特点是强调政府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具有庞大的组织机构和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协会的覆盖面广。政府与行业协会是一种合作协调关系。各国的行业协会的职能无非是以下三种。
一是服务职能。其首要任务就是向会员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信息、咨询、法律方面的服务;组织对企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服务;沟通国际联络渠道等。
二是协调职能。一方面,在协会内部,要维护会员之间公平竞争的权利,对会员进行必要的协调,反对不公平竞争,甚至制定一些行规或公约,进行集体的自我约束,保证正常的生产和销售秩序;另一方面,在协会外部,代表会员们的利益,协调同其他商会、协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三是纽带职能。即成为沟通企业与政府之间双向联系的纽带。行业协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执行一部分管理职能,但更多的情况是在其会员中贯彻政府的宏观管理意图和经济政策,敦促会员遵守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与此同时,又代表企业的利益,反映企业的要求,向政府提出建议。
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会费,通常占总经费的50%—90%;二是专业活动收入,如培训、发行刊物和出版物等;三是社会捐款,这部分既不固定,比例也较小。此外,还有一些协会由政府部门提供经费,政府不宜做的事务交给协会去办,专款专用。
行业协会与企业的不同点,在于它的非营利性。对于它的成员来讲,它只是一个服务机构。如果是营利性组织,那就变成了行业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了。通常国外的行业协会实行的是理事会决策下的秘书长执行制。协会主席轮流坐庄,秘书长受雇于协会,执行协会的决策。在决策上,通常是通过专业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提供依据,主席会议进行决策。决策结果交由秘书长执行。既然是非营利组织,会费的收入通常并不丰厚。需要进行活动时,往往是大家坐在一起进行论证,然后由企业进行资助。资助是自愿的。这个时候秘书长的作用就比较大了。他可能要协调协会内的大企业,大家根据情况分担。
行业协会说到底是一种经济民主的实现机制。因此,不同国家的行业协会模式主要取决于不同的法律制度和不同的民主形式。根据我国的情况,日德模式更为适合一些。总结起来,行业协会的基本做法可以概括为:花大家的钱,办行业的事,商业化运作,非营利。对前两句话,我们比较好理解,对后两句话,国内的协会有一个误区。其实商业化运作与非营利目的并不矛盾。商业化运作只是一种经营思路,因此,协会并不排除商业化的运作。但是,商业化运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因此,我国的行业协会不仅要去掉官气,还要学习企业间的民主机制和协会的经营方式。
报:部领导;
送:部内各相关司局;
省市区通信行业(企业)协会;
本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