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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6年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的通知(通企[2006]45号)

(2006-09-29 02:06)

国家邮政局,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中国通信企协各分支机构: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组织开展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信办[2004]42号)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关于做好2006年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通企[2006]1号)文件精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06年8月9日组织召开了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审定委员会会议。
    会议听取了国家邮政局、各通信运营集团公司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的代表对申报单位推荐过程的情况汇报。
    会议审议了国家邮政局、各通信运营集团公司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推荐的用户满意企业的申报材料。
    经审定委员会讨论研究,并经在“人民邮电报”和企协网站上公示,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邮政局等42个企业为“2006年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企业以此为新起点,继续发扬成绩,开拓创新,持续改进服务,不断提高经营和服务质量,为我国的通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2006年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名单
    附件2.   2006年“全国用户满意企业”推荐名单
    附件3.   有关表彰、宣传事宜说明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抄送:奚国华副部长,信息产业部办公厅、电信管理局


    附件1:


    2006年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名单


    1.乌鲁木齐市邮政局
    2.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
    3.合肥市邮政局
    4.玉溪市邮政局
    5.新乡市邮政局
    6.金华市邮政局
    7.泉州市邮政局
    8.临汾市邮政局
    9.三亚市邮政局
    10.深圳市邮政局
    11.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
    12.湖南省电信有限公司
    13.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14.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15.甘肃省电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
    16.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17.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18.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19.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
    21.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
    22.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3.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24.吉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5.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城区三分公司
    26.四川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7.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朔州分公司
    28.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29.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0.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
    3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32.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33.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34.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35.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36.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37.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8.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9.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0.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1.上海邮电设计院有限公司
    42.华夏国际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2:


    2006年“全国用户满意企业”推荐名单

    1.乌鲁木齐市邮政局
    2.浙江省电信公司
    3.中国网通集团吉林省通信公司通化市分公司
    4.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城区三分公司
    5.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7.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附件3:


    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审定委员会会议纪要

    2006年8月9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审定委员会会议,信息产业部办公厅、电信管理局,国家邮政局,各电信运营集团公司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的13名评委出席了会议,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副会长、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郝为民同志主持。
    郝为民主任要求各位评审委员要严格贯彻执行信办[2004]42号文件精神,继续按照“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办法”的规定,站在通信行业的高度来严格审议本次申报的材料。使“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这个奖项体现出真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成为激励通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又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和欢迎的品牌奖项。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质量咨询部主任程文同志介绍了申报材料的总体情况。
    国家邮政局,各电信运营集团公司,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分别介绍了初审及推荐的企业情况。各大单位领导对此项评审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落实,作了批示并及时转发了文件和通知,分别制定了本单位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表彰奖励制度,成立了相应的评审小组,在充分参考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结果和申报单位年度整体服务质量及效益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出“用户满意企业”的推荐名单,保证了推荐企业的优秀性和公正性。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和电信管理局的两位评委也发表了意见,对本次评审工作各位评委认真负责的态度及辛勤劳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了本次申报的企业在信息产业部掌握的用户满意度测评结果中均名列前茅,同时没有恶意竞争和重大投诉问题。有效地保证了参评企业申报资格和参评质量。
    会议审核确定了乌鲁木齐市邮政局等42个企业为“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
    会议从上述42个企业中择优确定将乌鲁木齐市邮政局、浙江省电信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吉林省通信公司通化市分公司、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城区三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七个单位推荐给中国质量协会,申报“全国用户满意企业”。
     会议决定从明年起开展“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复查工作,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继续保留资格,对近两年中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用户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佳的单位,将进行摘牌处理。
    会议决定,本次评选出的“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以及推荐的“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副秘书长王立杰同志做了会议小结,对国家邮政局和各电信运营集团公司领导对用户满意企业评审工作的重视及初评推荐工作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并对审定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
   会议决定:针对“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办法的修改完善问题,表彰名额重新分配问题、统一用户满意度测评标准问题以及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中其它具体问题择期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附件4:


有关表彰、宣传事宜说明

    为做好获奖单位的表彰、宣传、推广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一、表彰方式
    拟在2006年12月召开表彰大会(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在会上对荣获“2006年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二、经验交流
    1.为促进获奖企业间的相互交流和共享服务管理成果,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将从获奖企业中选出部分企业在表彰大会上进行经验介绍。同时在报刊及网站上介绍和推广。
    2.请获奖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通过电子信箱将经验材料进一步整理充实完善后,发往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联系人:程文  电话010-66038870
    E-mail:  chengwen@mii.gov.cn
    三、为了加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提高获奖企业知名度,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将在《人民邮电报》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通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费用
    每个获奖企业需交纳奖牌、证书和宣传费用1000元。请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上述费用汇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市长安支行
    帐号:0200003309005403113
    开户单位: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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