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4日,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务院新闻办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人民邮电报和中国电子报等新闻单位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信息产业部清算司主要领导向记者们详细介绍了此次专项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并就《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的出台背景、指导原则和具体条款等进行了详尽解读,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督促电信企业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让消费者了解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不断将此次专项活动引向深入。
信息产业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总结通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2006年9月15日下午,信息产业部清算司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向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总结通报专项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对《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进行宣传贯彻。
部清算司王占甫司长在通报中指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电信企业和通信管理局基本上都能够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部署开展治理和规范工作,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活动,畅通用户投诉渠道,查处了一批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社会反响良好,用户投诉和申诉开始呈下降趋势,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继续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王占甫司长还向各通信管理局部署了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再接再厉,落实责任、不走过场、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让广大老百姓真正体会到专项活动所带来的成果。
为便于各通信管理局理解和领会新的监管政策,部清算司祝军副司长还对《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宣传贯彻工作,向基础电信企业和SP企业宣贯文件的精神和内容,并通过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广泛宣传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召开会议
征求部分SP企业对SP业务明码标价指导规范的意见
2006年9月18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召开会议,征求部分SP企业(主要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开展业务的SP企业)对《移动信息服务企业业务宣传明码标价指导规范(拟稿)》的意见,新浪、TOM、搜狐、兴国融合等11家SP企业代表先后发言,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信息产业部清算司相关人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向大家通报专项活动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王立杰副秘书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将认真总结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规范,力争使规范的内容更简单、更明确、更利于企业的执行,同时还要求SP企业应加强与基础电信企业、协会、政府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齐心协力,共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市场的竞争秩序。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
通报总结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
2006年9月15日,信息产业部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办公室)在京召开了专项活动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信息产业部清算司总结通报了专项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经过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用户投诉和申诉明显下降,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明码标价工作日趋规范,SP企业自律意识逐步增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基础电信企业依法或依据合约规定严厉查处了一批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SP企业,社会各界反响良好,专项活动治理效果初步显现。其次,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别介绍了本企业专项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并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所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了交流。另外,会议还对《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进行了宣传贯彻,进一步统一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
报:部领导
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