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文件
通企〔2006〕 42号
关于举办新会计准则与通信企业
财会、税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财政部于年初颁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并相继出台与之配套的应用指南;国家税务总局自2006年7月1日起已实施新的纳税申报表制度。在此背景下,了解并掌握新的会计制度和新的纳税申报表制度,不断提升财务管理质量,创新财务和税务管理模式,发挥财务管理在行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是通信行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都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促进通信行业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指南》、《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与申报操作实务》以及通信企业税务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全面提高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对我国新会计准则、新税制改革内容与动向的了解。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定于2006年11月在厦门市组织举办“新会计准则与通信企业税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会计准则及会计实务
1、我国现行《通信企业公司会计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2、《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国际比较以及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执行重点会计准则的技巧;
3、财政部关于《企业新会计准则实施指南》诠释及通信行业会计科目与报表解释;
4、新会计准则对通信企业执行力的影响。
(二)通信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会计的衔接
1、会计准则改制前后的帐务处理;
2、会计准则改制后通信企业如何进行资本包装;
3、会计准则改制前后通信企业财务会计以及财务指标的衔接;
4、通信企业上市前后的会计包装等。
(三)新纳税申报表解读以及通信企业税收筹划
1、新纳税申报表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2、新纳税申报表的内涵及填写技巧;
3、新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操作方法;
4、通信企业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特邀财政部会计司新会计制度准则委员会专家、美国密西根大学会计学博士、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筹划专家、新纳税申报表主编等授课,并安排现场交流、专家答疑等。
三、培训时间
地点:厦门市
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3日,11月10日全天报到;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到达路线及其他相关事项待报名后另行通知,也可电话与会务组联系咨询。10月30日报名截止。
二、参加对象
各通信企业监管部门,各通信运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相关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处(科)长、财务总监、主管会计以及从事财务、税务、审计工作的人员。
五、培训费用
研修班费用18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研修班费用及其他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也可将本通知转发下属单位,由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请将报名回执填好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培训班会务组。
联系方式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培训部
联 系 人:肖 丹
联系电话:010-66053341 传真:010-66034734
电子邮箱:xiaodan0519@hotmail.com
会务组联系人:杨 波 张 璟
联系电话:010-52212102 52212101
传 真:010-52212100
电子邮箱:puhua123@163.com
附件:新会计准则与通信企业财会、税务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下载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