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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开第二次工作会议(简报第九期)

(2006-09-13 08:11)



 

    2006年7月31日,信息产业部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办公室)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听取了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等单位近期开展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对《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对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各相关电信企业集团公司按照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多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基本取消了短信按条定制类业务(注:除中国移动保留了十几项按条定制业务外,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都已要求取消),进一步细化对SP资费明示的要求,并通过核查和清理异常订购关系,提高客服和系统安全水平,切实完善上线业务内容监测机制,逐步规范和梳理信息服务业务,用户对SP业务的投诉量有所下降。其中:与5月份用户对SP业务的投诉量相比,在6月份,中国移动下降11%,中国联通下降20%,中国网通下降20%。另外,据不完全统计,6月份各基础电信企业共对164家SP企业进行了违约处理。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和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分别介绍了近期开展的工作情况。其中,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再次强调了造成用户对SP业务大量投诉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企业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用户确实定制了相关业务,二是企业不规范的赔付引发了大量投诉。
    部清算司代表部专项活动办公室通报了近期专项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对《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在业务资费宣传、订制、收费和用户投诉等环节出现的违规行为,对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信息服务企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的举措,拟明确要求未明示信息费的,基础电信企业不得向用户收费;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订制包月类业务的过程中,负责向用户请求确认(俗称“二次确认”);订制关系应包括用户申请订制、基础电信企业请求确认、用户确认反馈等短信的发送、接收时间和具体内容,且订制关系应妥善予以保存,直至用户取消服务的五个月后;用户通过短信方式向基础电信企业进行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查询、退订和确认反馈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向用户免收相关费用;基础电信企业应对用户关于资费和收费问题的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等。另外,部清算司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要求,要求各电信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力求实效;组织做好业务拨测工作和明码标价工作,高度重视用户投诉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制定的有效举措,做好政企之间的联动工作;固网企业要对固定电话代收费、宽带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情况和用户投诉情况引起重视。
 
报:部领导。
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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